通讯作者、共同作者这些作者在一篇SCI中有怎样的作用呢?

crosscheck 2023-06-01 22:58:00

写文章的人,我们称之为作者。可是对于一篇SCI而言,我们常常看到的不只是文章的作者,还有通讯作者、共同作者。这些作者又是怎么回事?在一篇SCI中,他们又有怎样的作用呢?

关于作者

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(ICMJE)规定作者身份的标准为: (1) 参与研究的构思、设计或获得数据,以及对数据的分析和解释; (2) 撰写论文或参与重要内容的修改; (3) 同意最后修改稿的公开发表。

论文作者必须是直接参与论文选题、设计、研究、资料分析与解释的全部或部分主要工作,或撰写论文关键内容,能对论文内容负责并能进行答辩者。只参加过局部工作或某项实验,或为论文提供部分指导及协助者,不能列为作者,可在文末致谢。作者姓名不分单位、职务,一律按对本文贡献大小,依次排列在文题之下。第一作者是论文的主要责任者。

对于那些不够署名条件,但对研究成果确有贡献者,可采用在“致谢”(Acknowledgements)或“脚注”中表示感谢的方法。不能列为作者,但可作为致谢的对象通常包括: 协助研究的实验人员或直接参与临床观察的护理人员; 提出过指导性意见的人员; 对研究工作提供方便(仪器、检查等) 的机构或人员; 资金资助项目或类别(但不宜列出得到资助的经费数量); 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提出建议、给予审阅和提供其他帮助的人员(但不宜发表对审稿人和编辑的过分热情的感谢)。

多位作者对共同完成的论著联合署名时,署名顺序应按各人的贡献大小排列。如果有多人贡献相同,可根据期刊的相关规定采用变通的表达方式。例如,Nature在其“作者须知”中指出如果确有必要说明两个以上的作者在地位上是相同的,可采取“共同第一作者”(Joint first authors)的署名方式,也可在这些作者的姓名旁边使用符号来标识,并说明“这些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贡献是相同的”(These authors contributed equally to the work)。

关于共同作者

共同第一作者。国内期刊署名方式,如果一篇论文有多个作者,按照贡献大小排名的,就按照第一作者第二作者…这样依次排名,评职称时,第一作者也只认可1个人,不能同时有2个人享受第一作者的职称加分。而SCI英文期刊不同,第一作者可以有多个,影响因子高的期刊甚至可以有4-5个第一作者。

我们都知道,高级职称评审时都会要求论文是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,所以,很多人打破头也要抢第一作者称号,国内期刊很难实现,投稿SCI英文期刊做第一作者就不是难事了。除非所投稿的SCI英文期刊要求只能有一个第一作者,一般情况下第一作者都能共同有多位。当然在国内评职称的话,共同第一作者肯定没有第一作者评分高的。

存在即为合理,共同第一作者的合理情况有3种,一种是贡献同样大小,无法区分谁贡献更多,缺一不可;一种是一个人研究取得进展,但没有继续下去,另一个人继承完成了这项研究,两个人的工作对论文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;最后一种是研究项目非常大,一个人根本不可能完成,会有几个人分几部分共同完成,那这几个人共同第一作者的可能性非常大。

但第一作者肯定有排名先后顺序,是谁在前谁在后呢?这就是一个利益平衡过程了,谁也说不准应该按照什么规则来排。

共同通讯作者。不同杂志对是否可以有2个通讯作者有不同的规定。大多杂志都是不允许署名2个的,会自动选第一通讯作者为通讯作者。如果论文作者来自多家单位,那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就被默认为通讯作者。大多杂志也不认可共同通讯作者。如果你们论文小组有特殊要求,比如,想把老板加为共同通讯作者,可以向杂志社提出要求。

关于通讯作者

通讯作者(Corresponding author)通常是实际统筹处理投稿和承担答复审稿意见等工作的主导者,也常是稿件所涉及研究工作的负责人。通讯作者的姓名多位列作者名单的最后(使用符号来标识说明是Corresponding author),但其贡献不亚于论文的第一作者。对于欧洲某些按姓名字序排列作者署名的期刊来说,通讯作者的标识就显得更为重要。

通讯作者是医学论文的法定负责人。一般情况下,医学论文的通讯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责任,包括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因而, 通讯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。 也可以这么说,论文的第一作者是这项科研成果的主要贡献者,而论文的通讯作者是这项成果的责任者和受益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要是这项研究成果涉及到专利, 那么这个专利是属于通讯作者或者单位。

通讯作者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。通讯作者一般是科研项目的负责人。其主要贡献是提供研究经费,试验场所,实验室, 仪器设备等与实验相关的物质资源。

通讯作者是试验的指挥员。通讯作者的身份一般是导师,教授或者研究机构的项目负责人。他们也许不直接做具体的实验,但是,在整个试验阶段, 都会很关注试验的进程,提供指导性意见。

通讯作者可以是论文的任何作者。要是一篇论文有数个作者,通讯作者可以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位。换句话说, 通讯作者可以是第一, 第二,第三,第四作者等。至于到底是第一,还是其他,主要看通讯作者在这项研究中真正起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。要是他在整个实验中做到了关键的作用,那么他就理所当然地即可做第一作者,也可做通讯作者。

通讯作者需要有一个固定的通讯地址。 这里的意思是通讯作者一般是有一个办公室和实验室。从另一个角度说, 通常是导师, 教授或者研究单位的项目负责人。

因为,论文发表后, 在社会上会引起反响, 必然会有通讯联系。要是没有固定的通讯地址, 这必然带来通讯方面的困难。比如说,一个学生可能经常要换地方,没有固定的住处,更没有自己的办公室和实验室(不属于学生的),这样的话,通讯交流很不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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